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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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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城镇自来水到户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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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依据:当政秘﹝2017﹞7号《当涂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当涂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及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通知》、当发改﹝2020﹞241号《关于我县二次供水试行价格的通知》、当发改﹝2025﹞87号《关于调整当涂县城镇自来水价格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2.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分三级,以住宅为单位,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含)以下;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16立方米以上至24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4立方米以上。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

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用户可携户口本到首创水务客服大厅办理人口登记手续,从登记之日起执行多人口家庭水量标准,登记日前已支付或应支付的二、三级水费不予退还或减免。